第二十一屆佛學初階班結業論文
佛教精神的特色及學佛應有的態度
李淑梅
一、佛是人而不是神
世界各個宗教,除了佛教之外,沒有一個宗教不是以超人的「神」來自居。他能呼風喚雨,點石成金,主宰著人類的吉凶禍福,操縱著萬物的生死榮辱,一切成就榮耀歸萬能的神。
而佛教的教主──釋迦牟尼,他來到人間第一句話是:「天上天下,唯我獨尊。」他是指全人類的每一個人,人在宇宙中頂天立地,都是自己的主宰,決定著自己的命運,人的吉凶福禍,成敗榮辱,是在於自己的行為善惡和努力與否。
二、佛是真平等者
貴為太子的釋迦牟尼,眼見社會階級的不合理,毅然樹起平等的旗幟,廢除階級對立,提倡眾生平等。佛教主張「無緣大慈,同體大悲」,更把平等的意義推上更進一步的境地,把宇宙間一切眾生看成人我一體,休戚與共,骨肉相連。
佛教更進一步地肯定被自詡為萬物之靈的人類所濫捕亂殺的動物,無不具佛性,縱使人與其他動物之間,在形體上、智慧上有所不同,但在求生存的權利上,在佛性上,卻是平等的。
三、佛教是因材施教、因地制宜
佛對眾生說法,都是針對不同的根機,隨著時空的不同而設教。佛法有三藏十二部,八萬四千個法門,這些修行的方法,都是為適應眾生的根器,為對治眾生的煩惱而創設的,佛法傳世逾二千五百餘年,能適應不同的時代,不同的眾生,這就是它能夠因材施教,因地制宜所致。
四、佛教沒有排他性
大部分宗教都只承認自己所信的宗教教義才是唯一的「真理」,而排斥他教教理為「邪說」。
佛教認為一切宗教只有教義深淺的分別,很少有好壞正邪之分,任何久存的宗教,對世人都有著或多或少的裨益,短暫的少數的快樂。
佛教傳世二千多年,一直與其他宗教和平共處,歷史上為了傳教而與其他宗教發生流血衝突的事,佛教從來沒有過。
印度阿育王,遵照釋迦牟尼的寬大慈悲,相容並蓄的遺教,有一段至今尚存,雕刻在岩石上的誥文:
「不可以只尊重自己的宗教而菲薄他人的宗教,應如理尊重他教。這樣做,不但能幫助自己宗教的成長,而且也對別的宗教盡了義務。反過來做,則不但替自己的宗教掘了墳墓,也傷害了別的宗教。
因此,和諧才是好的。大家都應諦聽,而且心甘情願地諦聽其他宗教的教義。」
從這段文字看到,這種寬容和誠意,正是佛教文化中最珍貴的遺產之一。佛法像浩瀚的江海,它能容納地球上的一切。所以,佛經上說:「一切法皆是佛法。」
五、佛教是自由民主
在其他宗教,教主所說的話是不可懷疑、抗拒,神的話總是對的,違抗後果就悲慘。但神自己卻不自我反省,他的「話」是否合理,是否矛盾?太專制。
而佛在四十九年教化中,對弟子們總是和顏悅色,慈悲安詳,絕不強迫弟子們接受,他鼓勵弟子們懷疑發問。佛說:「大疑大悟,小疑小悟,不疑就永遠不悟。」真理只有在民主自由下反覆地思辨,才能更加地顯出它的精神和價值。
六、學佛應有的態度
學佛應有的態度,先努力研讀佛學,瞭解佛的教理,知道佛的真理以後,還要進一步去實踐,照著佛的教導去修行,精進不懈,貫徹始終,親自證明佛所說的一切道理。
我們做一個佛教徒,要「自覺覺他」、「自利利他」,必須立下誓願:「眾生無邊誓願度,煩惱無盡誓願斷,法門無量誓願學,佛道無上誓願成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