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真如
暑期中旬,我與一名好友丁同學,來到台灣東吳大學讀哲學兩星期,希望多多感受西方哲學的思辨方法,對佛教的思考帶來一些衝擊和新觀點。學的是英國哲學中的經驗主義,少不了由笛卡兒開始介紹,到後來的洛克、休謨和柏克萊。那時科學和哲學的交會點,不少哲學問題,都始轉向從科學的方向去找出一些端倪。
難得兩星期可以放下目前的工作,在一個陌生的地方安心住下來思維哲學,對我來說簡直是人生的至樂。東吳大學是個好地方,綠樹青翠的雙溪之旁,還有錢穆故居。步行十五分鐘,即到達故宮博物院。暑假期間,同學們都回家去了,學校一片冷清,倒是別有一番氣息,寧靜對思考總有些好處。好友丁同學說:「東吳與大自然的樸素相鄰,應該是培養哲思者的好地方。」我心中也常常存著一些妄想,希望找一些日子可以簡單的過,讀讀書,打打坐,與山水為伍。如今看似已經實現了一半。然而,我倆甫到達東吳大學,已是暮色蒼茫的星期日晚上,累得要命的轉乘三次公車和捷運,令我們累倒在學生宿舍中一睡不起。
課程是緊湊中的輕鬆,上課朝九晚五,晚餐之後,還得看講義、哲學原文和預習。但它卻沒有時間的限制,也沒有競爭的壓力,在悶熱的傍晚看著來自幾百年前那些哲人的深邃低語,進入他們那一種對現存思想之不滿而發出呼喚的那種倔強情緒之中。
哲學問題不像科學那樣,經過實驗可以找到答案。幾千年來都在同一個問題上糾纏不清的,是那些感到生命問題有迫切性的哲學家們。可能是身在外地,心無旁騖,這種情緒竟也進入我的意識中,與那未有處理的生命問題上纏繞無止。佛教一直給予我解答,而我要追尋的,卻是思辨的過程,和價值的證成。而這種問題都與生活經歷息息相關。說苦,說緣起還滅,其實都是生命的價值取向。
在價值取向的問題上,似乎形而上學與世界觀都不會提供什麼影響力。但有趣的是,因果的概念卻在佛教的義理上有著重要的角色,並且佛教在民間信仰的發展上佔了很高的地位。當然,講到十二緣起與還滅,那是因果的連繫的條件與反應。但因果不只是條件與反應的排列,而是帶有很濃厚的善惡色彩。思維善惡式的因果關係,我們逼不得已要從善惡的定義開始尋覓。
而這個課程,恰恰是在研究十七世紀這些哲學家們如何處理「人」的問題。科學哲學的開始,是在探究哲學問題時,方法論上有所改變。問題轉向,由神學興起時只顧問及「我們如何證明上帝存在」及「如何保障道德」,又或者是「心靈是什麼」這些問題,轉移方向去問一些更基本的問題,如「為什麼我們要肯定上帝的存在?」或「世界存在道德嗎?」更甚,是「我們有靈魂嗎?」這種疑問。這是一個極有意義的轉變,人進一步肯定了自己的理性,由理性找尋可以了解自身的極限,而再不依據《聖經》或宗教團體的領袖來頒布世界是如何的,或者什麼是善等等。
人心中那絶對普遍的善與惡,人在世界上的價值,一時從「上帝之子」,「道德主體」或「宇宙的管理員」等美名中,倏地被打跨下來,人變成了在眾多生物中因為弱肉強食的取勝、而獨斷獨行的無賴;以往被尊崇的道德,又似變成了掩飾社會不穩和殘酷而假名立下的社會公約。La Mettrie作為十七世紀的一個醫生和哲學家,斗膽寫下了人的腦袋結構和動物的不相伯仲,因而推出物質亦有主動性,不需要一個非物質的、自上帝而來的心靈去做電源、或去上發條。人在世界中,只是自然地擁有著求生欲望而引發的情緒,至於道德,是物理性地依著身體的、原始情感的索求而演化出來的把戲。Thomas Hobbes的《社會契約論》更因為提出人其實沒有善的意志,道德只是一種為著社會進步而編制的約定,而被當代人視為禁書,是傷天害理的魔鬼之言。
然而這些思維卻也不無道理,在科學發展驚人的今天,我們或者要處理的已經不是進化論的可信性,而是它帶給我們的意義。心理物理學的研究中我們不能否認腦神經跟思想的密切關係;我們也不能否認潛意識對我們的善惡行為的巨大影響。我們了解「人」以往對自己的高估。或者,自稱靈長類動物一詞會更適合。佛教在說明「人生是苦」時,無疑已經開出了弱肉強食這種不圓滿性的可能性。如果只是按照還滅的道路去走,那亦應該合理地理解到我們應從這種世界的無目的性超越出來。大乘佛法的價值取向,卻取另一條路,賦予了宇宙人生一條莊嚴偉大的道路,一直走下去,將是一片光明可喜的意象。與世俗善人有一點不同的是,佛道之人,都喜歡寧靜;縱使在菩薩道的弘願裡面,總也帶著一份來自對生命無常了悟的舒坦和從容。
問題是,無論是把心意放在還滅之路或是菩薩道之中,弱肉強食的故事都和我們所理解的,賞善罰惡的基制有點不同。當然,佛教中義理沒有必要與自然法則有著同樣的規律,這永遠不能被證明,也不能被否定。但是如果善惡的定義都是模糊,那麼問題就會變得複雜。在弱肉強食的自然法則下,什麼是善,什麼是惡呢?是勝利者還是被淘汰者應該得到未來的補償(或稱獎勵)呢?宇宙難道會對每一隻在物競天擇之下失敗的小可憐,建造一個美麗的將來嗎?獅子捕得了斑馬作為美食,難道是獅子的過錯嗎?作遠一點,宇宙大爆炸之後到達某個狀態,地球逼不得已進入了冰河時期,於是生物都被毀滅了,那又算什麼善惡?
然而,賞善罰惡的故事,總是那麼有震撼力。我們對做過的錯失,於臨終時竟耿耿於懷,不能自己。我們時時記得看見愛與關懷時那一份悠悠的感動。這份對善的渴求,自己亦不能否定。就如人類是社會的動物一樣,人也是道德的存在,在道德情感的肯定下、在道德是非的判斷力下,這都是道德存在的鏗鏘有力的證據。Richard Dawkins前一陣子出了一本書,叫《The Selfish Gene》,挺有意思:如果所有心理結構都是進化而來,人的道德情感亦需要有一個進化論下的解釋。這點很有趣,不管道德的源頭是多麼的令人瞠目結舌,我們亦只能承認在這樣的心理結構之下,人類道德概念、道德情感發展的可能。
既是如此,人並不如獅子一般,可以「推卸責任」,「大方」地卸下道德的包袱。人亦不如宇宙定律,在世界上發呆似的做著能量的轉化和消耗。不管宇宙是否有如佛教所展示給人的那種賞善罰惡的因果基制,我們只能在可觀察的現象中,在自身心理現象中和社會的關係上找到安適的生存方式,以及定下自身的價值意義。
而佛法,一方面展示了四聖諦那滅苦之道,又從價值方面,揭露了菩薩道的莊嚴意境,給予我們無盡的意義和安身立命之所。在這種弱肉強食的自然法則下,偏偏有著這麼一些「反方向」的行者,在孤獨地為理想獻身,而作為人類就是擁有走這條輝煌的道路的機會。人真可說是與自然抗爭的存在,由自身情欲的觀察,乃至超越;由自我中心的檢視,乃至達到無我的慈悲,都是在反映佛法是在內觀之下觀察感性,從而找到意義和修行的方法。
這就是在台灣讀科學哲學和經驗給予我的一些反思。經驗主義雖然與佛法不盡相同,但希望解決的問題仍是差不多。John Locke在其《the essays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》中,仍不斷回歸到道德問題上。讀西方哲學的好處是我們能夠找到不同的切入點,去理解佛法中的概念。多麼渴望在更多寧靜的晚上,心無罣礙地細聽中西古人的哲語。能夠單純地思維一個問題,真是難得的心福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