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家樹居士解答
洪真如、何翠萍筆錄
1. 聽眾問:以前聽過「先有不對,先無亦不能成立」,請解釋一下《優婆塞戒經》說的「先無後有」。
黃居士答:評斷一種立論或主張,應先看看說者的背景及意向,才可以評斷得清楚無誤。比如有人說「非有非無」,我們不能一下子就說這句話是對還是不對,須看看其上下文的解釋,然後才可以判斷它的對錯。例如外道說有,給人反駁了;說無,又給人反駁了,於是他就狡辯地說:「非有非無」。在外道來說,「非有非無」是沒有宗義的。但是,中觀說「非有非無」就不同:「如實正觀世間集,不生世間無見」,這是非無;「如實正觀世間滅,不生世間有見」,這是非有,這樣不落兩端,便能處於中道。所以,佛教說的「非有非無」,背後有這些道理去支持,宗義十分清楚。
「先有後無」或是「先無後有」,一般的外道認為有一個實在的體性先已存在,整體已經存在,不用任何因緣,它已經先於其他法而存在。這就是「先有」的意思。「先無」是本來甚麼都沒有,後來卻兀生生的整個生出來。這樣說先有先無,都犯了執著有實自性的毛病,說先有是「無因而有果」,說先無是「有果而無因」,都違背緣起的道理。
佛教依緣起說「先無」則說,起初沒有這個事物,後來有關條件漸漸共集起來,就造成新事物。例如當初沒有手提電話、電腦這些東西,這是「先無」,但這個「無」不是什麼也沒有,不是實的「無」;這個「無」的意思是以前沒有這事物的存在,但是,造成這些事物的因素已經出現,這些因素便「非無」。現在有手提電話、電腦,是因為與製造手提電話、電腦有關的科技、金屬、電子等事物已經具備,因素具備,新的事物便依緣從無至有了。所以,經說「先無後有」乃表示事物的出現是漸漸發展而成,不是原本已經存在的意思。這其中有發展、和合的過程,和外道說的先無後有,是文同而義別的。
因此,同一句話,不同人有不同的理解。我們要了解說者的意向,看他怎樣解釋,才能判斷他說得是否正確,而不是看這句說話本身就逕下判斷。
2. 聽眾問:是不是先沒有一個實體,後來條件和合在一起,做成一個事物,才是「有」呢?
黃居士答:以前是沒有電影的,現在郤有了,這就是「先無」,但先無的「無」不是實無,新的事物在時機成熟時就會出現。如果實無,就一定是什麼時候都沒有。外道的先無後有的先無是說不通的,已經實無了,如何之後會有呢?但如果最初沒有這件事,後來因緣和合成就而有,這樣就說得通,也就是佛教所說的有。
3. 聽眾問:《優婆塞戒經》裡講到,我們要先受戒,然後才持戒。是否有先受戒,然後才修行的次序?我聽了戒,是否就不用經過受戒這些儀式?
黃居士答:我們去不去戒壇上參加受戒的儀式,本來沒有相干。這當然不是說,你不去接受受戒儀式,就不守戒也不成過失。你不去做受戒的儀式,也要持戒。但如果你去參加受戒的儀式,你就多了一個好處,多了一個戒體。當時經過這個認真、隆重的集體儀式,熏在你的心中,成為一個種子,產生一種力量,令你的戒體清淨。當然,如果你在戒壇上打瞌睡,又或者是「人家去,我也去」的心態,那麼就沒有甚麼戒體;但如果你真的很認真地和師兄弟一起去聽法師講解戒的條目內容,那麼,參加了戒壇的儀式之後,持戒的時候就會很清楚、很認真、很有力了。
4. 聽眾問:《優婆塞戒經‧集會品》云:「若有性者,則不應修善業因緣供養六方。」此句如何解釋?
黃居士答:這是解釋法無定性之義。因緣包括種種事事物物。如果有定性,就不應該說修善業來改善自己的因緣,以求「增長壽命與財」,如經文所說。為什麼呢?既然是定性,如果我是好的,我一定是好到底,不需要修善,修也是多餘。如果我是不好的,修也沒有用,因為一切先已決定了,不可改變。
所以,該經指出,一切眾生無菩提性,若有性便不必修善因緣供養六方,只有在修行無量善業因緣後,發起菩提心,方有菩薩性,才名菩薩,其說甚合般若正義。
5. 聽眾問:我在修行的過程中,看到自己未有決心,有時會受貪、瞋、癡所影響,亦會發脾氣,修行的意志也不強,未有充足信心,或會退轉。這與「因緣和合,無有定性」的理論是否有矛盾?
黃居士答:沒有矛盾。如果有性,即是有定性,是不會退轉的,亦不必修善,作惡也沒有大不了,修行便沒有意義。正因為沒有定性,所以我們要修善。你目前修行情況欠理想,並非是因為有定性,而是可能方法不對,經義未通,行踐力度不足等原因所造成。若找出正確原因,加以改善,勇猛精進,情況必有轉變,因為一切無定性也。
6. 聽眾問:《優婆塞戒經.發菩提心品》所說的「憐愍心」,是否即是「大慈大悲」?我們應該怎樣去理解慈悲?「慈」和「悲」兩個字有什麼分別?
黃居士答:「慈」、「悲」兩字的意義是有所不同的。慈是予眾生樂,令眾生有更好的生活。「悲」,則是拔眾生苦,解決眾生的困頓苦厄。此兩者,缺一不可。我們要能夠以慈悲待人,才可以做到隨喜。然後,所有的好事,變成我們都有份。事實上,一個人不能做太多的事,如果有人做了好事,我們知道了,不單沒有嫉妒,反而覺得:「我做不到,他做到了,真是太好了!」這是隨喜,雖是四無量心之一,但其實也可歸到慈悲的範圍內。
「發菩提心品」所說的「憐愍心」是發菩提心的五事之一,是悲心,但只是悲,並非指大悲。經中「悲品」云:「未得道時作如是觀(按:指該經前文所說的種種悲心),是名為悲;若得道已,即名大悲。」因為未得道前,悲心及所觀眾生皆有量有限,得道後,一切皆變得無量無限,那才可稱得上「大」。故知行者的憐愍心只是悲心,非大悲心也。
佛教的「慈悲」常常被批評為縱容,「慈悲」不當,有時確會變得糊塗顢頇,造成不良的後果。
慈悲並不是說看見他人犯了大過失,會影響到整個社會、整個國家,郤好像看不到,而不作聲,任由他錯下去。這樣的行為,不是慈悲,甚至跟慈悲沾不上邊。真正的慈悲,是先糾正過失,然後好好加以誘導,納之於正軌。在糾正過程中,有時須予公正的處分,也是應有之義。只要處事時心無惱恨,純為對方及整體的長遠利益著想,就可以了。
有些佛教徒看見別人做錯了,往往這樣想:「算了罷,無謂搞事,要慈悲嘛,免得傷了大家的感情。」這就不對了。他們把「慈悲」理解錯了,以致連世間人的公義都欠缺。沒有了公義,什麼都做不成,連做一個普通人也做不好,更不要說是做一個佛教的修行人。所以,看見不對的事情,就要指出。對衝著自己而來的,還可以不作聲,我們可以包容他,遷就一下,但若是有關全體利益,我們就不可以保持緘默,不可以因為不想開罪人,強作慈悲,更或做出苟合的行為,而糊裡糊塗,得過且過,甚至暗中謀求自己的利益。
做老好人,犧牲公義,這是假慈悲,不是佛法。在《論語》,孔子把這種行事為人叫作「鄉原(愿)」,是假仁假義,是「德之賊也」。這種人好像是好人,但其實同流合污,諂媚有權勢者,是最鄙劣壞德的人。孔子厭惡這種人,而認為那些惡人會罵他,好人郤會讚美他的人才是真正的好人。如果好人惡人都讚美他,這個人就是「鄉愿」,根本沒有用。
所以,對慈悲和縱容、忍辱等等行事,我們都要有適當的尺度,以作衡量,而且須拿捏得準確,不要把縱容、怕事、逃避、畏縮納入慈悲、忍辱的範圍裡,否則就糟糕了。
7. 聽眾問:看見有人掉到水裏,我們馬上跳進水裏救人,這算不算是衝動?
黃居士答:第一時間捨命救人,沒有想到自身的安全,沒有隱蔽的私利,只是想救人,這不算衝動,是真正的悲心。這種作略只有仁勇兼備的人才能做到。如果能事事如此,忘我為眾生,就是一位聖者了。